【文字解读】关于《五河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5 10:38 来源: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十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及蚌埠市关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的管理,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与调整,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编制了《五河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更高层次更深维度加快推进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的管理,从而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与调整,不断满足我县城市发展及声环境管理的新要求,结合《五河县县城总体规(2014-2030年)》。

、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划》于202111月启动编制,在编制过程中通过县政府生态环境局网站、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等意见。《规划》编制完成后,2022年8月1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审查2022年9月16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9月9日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规划》于2022年101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12月2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划分方案》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五河县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五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为指导,重点考虑五河县规划区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兼顾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科学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

(二)划分原则

《划分方案》编制遵从以下原则:从整体性出发,遵循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各功能区分别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促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以城市环境特征为基础,选择能反映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的城市环境指标体系;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保障措施

根据《划分方案》划定的功能区类别,加强噪声综合管理,提高噪声功能区达标率。噪声功能区划分按照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的原则适时调整,未来方案的修订不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蒋子奇

联系方式:0552-233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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