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蚌埠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进一步凸显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力争用3—5年时间,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功能融合日渐深入,现代旅游业体系逐步健全,旅游的内涵品质更为彰显,文化的传播消费更有效率,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的地位、特征和作用初步显现。到2025年,新增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3—5家,打造原创大型实景旅游演艺项目1个、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7%以上,为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建设“幸福蚌埠”提供有力支撑。
二、空间布局
精准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文旅融合、核心引领、轴带链接、龙头带动、片区联动、组团崛起、全域美丽”的思路,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两龙头、三区、三组团”发展新格局。“一核”,即:蚌埠主城区文旅产业吸引核。“一带”,即:蚌埠主城区淮河风情体验带。“两龙头”,即:涂山—禾泉农庄、龙子湖—古民居博览园。“三区”,即:“荆涂淮河湾”—文旅产业集聚区、“美在龙子湖”—文旅产业集聚区、“古韵三汊河”—文旅产业集聚区。“三组团”,即:“禹风鼓韵、榴乡怀远”—怀远文旅产业组团、“民歌之乡、水韵虹城”—五河文旅产业组团、“汉兴之地、胜利之城”—固镇文旅产业组团。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景区文化内涵。支持各类景区自建或引入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剧场、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业态,注入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数字内容。支持景区开设常驻非遗展演展示项目。支持景区擦亮文化底色,融入地域文化特色,将以泗州戏、花鼓灯、五河民歌为代表的地域文化内容导入景区,将以双墩刻划符号、双墩陶塑雕题纹面人头像、蚌含沙而孕珍珠为代表的地域文化符号嵌入景区,将以禹会诸侯、劈山导淮、卞和献玉、霸王别姬、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为代表的地域文化故事植入景区,强化文化对景区的内容支撑和创意提升,延伸景区文化旅游体验链。加快推进涂山—禾泉农庄、龙子湖—古民居博览园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打造蚌埠市龙头景区。(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开发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禹会村、双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垓下、临北淮河古渡口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适度发展旅游业和休闲农业,科学统筹旅游经营业态,合理安排项目布局,推动考古遗址公园向旅游景区转型,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依托博物馆,改善展陈方式,丰富展陈内容,增强旅游功能,全方位展示蚌埠历史文化。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非遗展览馆,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建设一批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推出“跟着非遗游蚌埠”“跟着考古游蚌埠”线路套餐,培育文化遗产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发展乡村旅游。对接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科普、文化体验等多样化需求,推动旅游与乡村传统文化和乡俗风情融合,建设怀远县绿田生态农庄、淮上区二黑农场、五河县青莲农庄等一批田园综合体、农业庄园。依靠市场化手段汇聚整合资源,推动资本下乡,支持怀远县百里石榴长廊、长青乡涂山村、杜郢村、下洪村等重点石榴产区打造一批石榴文旅特色小镇、特色村。围绕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利用资金、技术、土地、林地、房屋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等获得收益,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以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源,开发旅游民宿。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创建5个省级特色旅游名镇、10个省级特色旅游村、20个省级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旅游演艺精品。充分挖掘和整理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蚌埠土地上的古迹、书写在古籍里的蚌埠故事蕴含的中华文化精神和时代价值,运用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和数字科技手段进行当代表达,推出2—3个在省内外立得住叫得响的旅游演艺精品。鼓励和支持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与相关单位合作,深化延展禹会村遗址、垓下遗址、伯牙墓遗址等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演绎“三过家门而不入”“力拔山兮气盖世”“大风起兮云飞扬”“高山流水遇知音”等千古名颂,合力制作体现“家国文化”“英雄文化”“知音文化”等旅游演艺精品。鼓励和支持全市所有重点景区推出体现蚌埠地域文化IP特质和价值的大中型驻场综艺演出。(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文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开展对蚌埠红色旅游资源的系统性挖掘和保护利用,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依托渡江战役总前委孙家圩子旧址,以“渡江方略诞生地”“人民海军点将地”为特色发展深度体验游和红色研学旅行。依托龙亢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开发彭雪枫率部“三进淮上”及“新四军第四师诞生地”红色旅游产品。依托淮北西大门抗战烈士陵园、淮海战役蚌西北阻击战陈集烈士陵园,打造红色文化陈列展览精品。整合提升渡江战役总前委孙家圩子旧址、龙亢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中共宿怀县委旧址、蚌埠首个农村党组织旧址及其周边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生态资源的旅游价值,集聚现代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投资项目、产业发展、村容村貌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同步互动、一体设计、整体打包,建设红色旅游特色镇、特色村。依托南山公园,重塑“抗战胜利纪念碑”,新建“蚌埠革命英烈浮雕”“杨兆成烈士雕塑”“朱务平烈士雕塑”,打造爱国爱党红色旅游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委史志研究室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发工业旅游产品。推动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现代工厂等工业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转化,打造工业旅游产品和项目。依托原蚌埠米厂、原蚌埠宝兴面粉厂、蚌埠船厂原址、中石化蚌埠石油站原址、固镇县烟库旧址等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和“双基”类企业,发展体验式旅游、研学旅行。将蚌埠“五大机”“双基”等工业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开发工业旅游创意产品,打造沉浸式工业旅游体验场景。支持皖酒集团依托皖酒文化博物馆、白酒车间、地下酒窖、技术中心打造百年皖酒文化园。面向社会征集体现我市工业历史成果的展品,建设展项丰富的蚌埠市工业博物馆,积极推动蚌埠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弘扬蚌埠工业精神。充分利用津浦铁路固镇站旧址、城市废弃铁轨和火车车厢,培育铁路文化旅游新业态、新空间,珍藏老蚌埠的铁路记忆。(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投公司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培育特色旅游美食。大力挖掘培育蚌埠美食资源,加快构建完整的蚌埠旅游美食体系,推进餐饮服务行业与旅游互动融合,并有机延伸到农业、渔业、农土特产深加工生产端和供应端,拉长食材产业链、旅游商品产业链。开展蚌埠旅游“味美珠城、蚌香百年”十佳特色招牌菜、十佳特色食品伴手礼和“蚌嘣香”十佳特色小吃推选推广活动,并建立发布蚌埠旅游“蚌香美味”特色招牌菜名录、特色食品伴手礼名录、“蚌嘣香”特色小吃名录。开展蚌埠旅游“蚌香老味道”十佳特色餐饮名店、十佳特色餐饮名街评选活动,引导我市餐饮行业追求品质、提升服务、传承文化,打造具有代表性的“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和旅游餐饮品牌。制作蚌埠旅游美食宣传片,全面盘点、展现、推介“食安安徽,味美珠城”的美食情味。(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培育特色旅游商品。深入挖掘和提炼我市特色文化资源,以创意设计呈现文化内涵,有效提升旅游商品开发水平和市场价值。鼓励和支持全市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开发主体,采取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品牌授权等不同模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创意设计机构、制造类企业、金融投资机构、渠道平台类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商品开发经营。举办“不得不购”蚌埠旅游商品大赛,重点围绕双墩、禹会村、垓下考古遗址公园及其出土文物,以及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度假、非遗传承等主题,开发一批文创产品、乡村创意产品、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特色非遗产品、工业旅游纪念品、古玩玉器等旅游商品。开展蚌埠市“不得不购”十佳旅游商品推选推广活动,并建立发布蚌埠市“不得不购”旅游商品信息名录。(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培育特色旅游街区。改造提升五河顺河老街、怀远西岗古街等历史街巷,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积极发展体验型“文旅+商业+数字科技”业态,布局多元化沉浸式消费场景,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充分挖掘原蚌埠宝兴面粉厂—华运民国风情街—二马路商业广场—篾匠街—国货路步行街—华丰街—花鸟市场步行街、华夏第一街、鹏欣水游城尚街、蚂虾街、茶叶街等街区的文化底色,引进培育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业态组合,全面升级改造街道两侧老建筑、商厦的外立面及景观灯光,推动其由传统商业街区向公共服务完善、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转型,点亮蚌埠夜间经济。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和多方参与的利益联结机制、共管共治机制,实现街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培育一批“十佳夜游街区”“十佳夜娱活动”“十佳阅读空间”“十佳深夜食堂”,进一步激发夜间文旅消费潜力。各县、区政府要出台推动文旅商融合、打造高质量特色街区的政策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培育特色文旅活动。充分挖掘和拓展太湖世界文化论坛年会的旅游经济效益,将太湖世界文化论坛年会与我市各类特色文化旅游活动加持对接或错位衔接,力争形成要素互补、样态互动、价值互生,提升旅游客流量,打造文化旅游新高地。把蚌埠花鼓灯艺术交流展演周打造成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怀远石榴文化旅游活动、怀远花鼓灯文化旅游活动、五河螃蟹文化旅游活动、各县区四季赏花旅游活动等社会认知度和综合效益高的文化旅游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围绕蚌埠大禹文化、五河民歌等推出一批新的特色文化旅游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蚌埠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协调涉及文旅融合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相关工作。县、区参照建立相应机制,承担推动本地文旅融合发展的主体责任。市、县(区)构建全市文旅融合发展“一盘棋”格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资金统筹支持。市、县(区)政府分别统筹本级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在采取股权投资、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基础上,加大“补”改“投”以小引大的力度,撬动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资本和国有、民营等社会资本投向我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领域。市、县(区)政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融合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县(区)政府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相关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可向文旅融合项目倾斜。(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投融资支持。依托市级投融资平台,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投融资平台,负责对全市重要旅游资源投资、融资、开发、经营管理。由市政府牵头发起,市级投融资平台参与,并积极争取与国家或省级产业引导基金以及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蚌埠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基金,采用基金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我市文化旅游产业。深化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蚌埠投资集团等)
(十四)加强用地保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度扩大旅游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文旅融合项目用地。积极争取将我市文旅融合项目纳入省直接调度项目范围,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通过“点状供地”、“租让结合”、农村闲置房屋场地租赁和土地复垦等办法,保障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的,可执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人才保障。大力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加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规划、建筑、设计、艺术等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到基层挂职等方式帮扶指导旅游发展。对数字经济格局下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型企业家、产业振兴人才、高素质技能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条款予以支持。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适应旅游新业态发展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
(十六)加强考核激励。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项目的推进成效、招引成效、服务成效作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按年建立工作清单,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