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10:36 来源: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县区医保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不断优化医保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27号)精神,结合蚌埠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宣传解读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走进群众身边答疑解惑,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

二、时间安排

202361日至630日。

三、宣传主题

做好跨省就医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

四、宣传内容

1.政策管理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三类人员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差异化的报销政策、允许补办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等。

2.业务经办类。跨省异地就医线上线下备案渠道、转诊转院备案服务、线上备案操作流程、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门诊慢特病资格查询等。

五、宣传形式

(一)举办启动仪式。举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等形式,邀请有关领导、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共同参加,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折页、播放优秀宣传作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县区启动仪式须于612日前举办。(牵头部门:各县区医保局)

(二)开设专题网页。在蚌埠医保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专题宣传;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开设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飘窗,公布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刊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待遇、办理流程等宣传内容,定期发布宣传月活动情况。各县区医保部门通过本地政府官微及门户网站开展相应宣传。(牵头部门:市局办公室、各县区医保局)

(三)印发宣传资料。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经办服务流程等进行梳理,统一设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海报、视频、折页等宣传品,各县区医保部门翻印制作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宣传橱窗及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发送、播放。(牵头部门:市局办公室、各县区医保局)

(四)设立宣传专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楼宇广告、医院LED屏等多种渠道,采取发放海报折页、播放优秀宣传作品、开展知识竞答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在市民文化广场和群众集中活动区域设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专栏,进行专题宣传。(牵头部门:各县区医保局)

(五)拓宽宣传渠道。以公交车或地铁作为宣传载体,播放优秀宣传作品,利用其流动性强、覆盖面广和贴近群众的优势,形成宣传医保知识的亮丽风景线;组织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发送政策宣传短信,提升宣传针对性。(牵头部门:各县区医保局)

(六)开展一建五进两服务活动。搭建医保宣传大厅,主动进医院、进药店、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开展宣传活动,依托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网点建立长期宣传服务点,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牵头部门:各县区医保局、各级经办机构)

1搭建医保宣传大厅。以经办大厅为基础,搭建医保宣传大厅,使政策精准传达,确保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应知尽知,扩大民生实事影响力。

2进医院。充分发挥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窗口作用,要求设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咨询服务专窗、开设宣传栏,播放宣传片,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宣传折页、专刊等,做好宣传工作。

3进药店。充分利用药店门店作用,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页,对药店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培训,及时为参保群众答疑解惑。

4.进单位。深入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专场、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医保政策。

5.进社区。深入异地居住、外来务工、双创等人员较多的街道社区,开展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宣传品发放等活动。

6.进乡村。充分利用农忙夏收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家庭团圆之机,深入农户家庭,利用广播、宣传品发放等形式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7依托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立长期宣传服务点,宣传包含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在内的相关医保政策。

8依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网点,以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现场宣传。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保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保中心,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全市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和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县区落实任务要求,开展经验总结和推广等。各县区医保部门要同步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集中宣传月方案拟定,开展宣传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向市医保局领导小组报告活动进展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二)创新宣传方式。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可引入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开展整体宣传方案的细化、宣传活动协助、宣传介质制作等,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要推动活动全面有序开展,确保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使宣传成果成为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的有效支撑。

(三)报送信息动态。各县区在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工作动态、活动照片,活动小结等),适时向市医保局报送医保信息动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