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示】五河县水利局五河县沱湖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8 16:52 来源: 五河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等文件要求,五河县水利局将拟建设的五河县沱湖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沱湖河道治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

4、建设内容:上游南、北沱河交汇处~下游徐明高速,清淤面积497.07m2,清淤量约628.64m3。项目总投资37141.74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五河县水利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52-5021443

电子邮箱:905228880@qq.com

通讯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551-62843965

电子邮箱:272964995@qq.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与包河大道交口中辰未来港B121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48号)获得,或通过本公示附件内容进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河县水利局

2023718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