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桑莹莹解读:《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为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蚌政秘〔2023〕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桑莹莹对此进行解读。
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
桑莹莹: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桑莹莹: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桑莹莹: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应如何组织实施?
桑莹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实施难度加大,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此次普查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选优配强队伍。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相关单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补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问:怎样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
桑莹莹: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县乡两级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问: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要在工作中落实哪些要求?
桑莹莹:要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坚持依法普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创新普查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效率。
咨询机关:五河县统计局
联系人:五河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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