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蚌政秘〔2023〕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县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进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3年3月,我局全面启动了该项工作,于2023年3月下旬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驻五单位意见。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文件初稿。
(二)合法性审查
2023年4月23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五司审〔2023〕56号),就文件内容提出的三项意见,均已落实到位、协商一致。
(三)征求意见
4月6日,我局再次征求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等46家单位意见,均无意见。
(四)领导审议
2023年4月27日,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立民审批同意。
(五)正式印发
2023年4月27日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五河,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主要内容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至关重要,为确保做好该项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内容如下:
(一)一定要保证好数据的质量。以数据质量第一为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在普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进行通报。
(二)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的作用,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优良社会氛围。
六、创新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五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一)配齐普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选优配强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经费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县乡两级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咨询机关:五河县统计局
联系人:五河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巩俊韬
联系方式:0552-50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