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五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6 10:14 来源: 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省委“一改两为”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五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扩大对全县制造业、普惠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去年印发的《2022年五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办法》(五政办秘〔2022〕18号)进行重新修改,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聚焦全县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积极发挥金融的保障作用,在完成市政府信贷考核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县内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融合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32月初,我县全面启动该项工作,由县金融协调办牵头,参照省市相关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听取各金融机构意见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方案文件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3216日,征求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民银行、县经信局、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五投集团等六家单位意见。县纪委监委、县经信局、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五投集团四家单位无意见,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两家单位提出了具体意见,相关意见已协调一致。

(三)合法性审查

2023225日,五河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五司审〔2022〕19),文件制定的程序、内容均无异议。

(四)正式印发

经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2023226日,在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2023322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施行。

四、总体目标

通过重新修改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任务,充分调动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服务部门履职积极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实现金融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设置了评价对象、原则、内容、程序、奖励、附则六个部分。评价对象包括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和服务部门。评价以量化评价为主,坚持奖励和贡献挂钩的原则,重点评价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的贷款支持力度。

(一)关于五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围绕支持五河县实体经济发展业务情况设定,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同时设置加扣分项,分别对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和未完成指标任务的进行了约束评分。

 

考核指标类型

分值设定

赋分标准

定量

考核

指标

贷款增量

35

以各银行全年贷款增量预期目标完成比例赋分。

制造业贷款

10

当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增量每增加800万元或制造业贷款同比增速每增加2%1分,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再增加1分,最高得10

涉农贷款(含乡村振兴)

10

当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每增加2000万元或涉农贷款同比增速每增加2%1分,最高得10分。

普惠金融

10

按当年新型政银担业务增额和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比例赋分。

县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融资

13

当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县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投资平台)贷款增量每增加5000万元得1分。

定性

考核

指标

金融管理部门评价

8

由人行五河县支行或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评价结果。

支持政府工作评价

8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重大事项的综合评价。

金融创新服务

2

对支持县重点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的金融创新服务评价。

银担合作评价

4

由兴五担保公司对各银行加强银担合作、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的综合评价。

加减

分项

扣分项

10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重要时间节点未能完成年度贷款新增任务序时进度的,发生抽贷断贷行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对县内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配合度不高造成重大风险事件或损失的,进行扣分。

加分项

10

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前三季度贷款增量预期目标完成比例加分。

 

(二)关于五河县金融管理服务部门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的是定性指标考核,涉及到县内的人行五河县支行、兴五担保公司等金融监管和服务单位。办法规定,该类金融监管和服务单位能够认真监督服务履责,积极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存贷款指标争先进位、深化政银担合作,工作完成质量高并且成效显著的,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给予“优秀”评价。同时设定一票否决事项,即若当年发生重大不良金融事件的,取消该类金融监管和服务单位评优资格。

(三)关于奖励方式。奖励方式分为两部分,分别为:一是对当年业务考核评价优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服务部门,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应授予“五河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五河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单位”称号。二是由县政府安排资金对考评优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奖励,其中奖励优秀银行业金融机构四家,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奖金分别奖励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不能直接兑现到个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配套奖励财政性存款。

(四)关于考核评价结果运用。通过运用奖惩措施,促进考核评价结果充分发挥作用。一是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与本县的财政性存款存放挂钩机制,对考评结果排名靠前的,在政府性基金和财政性存款、涉公账户开设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二是将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抄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让上级机构了解其在本县的实际履职状况,方便在本系统内进行优化或调整;三是对考核前四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县政府名义向其上级机构发送书面表扬或感谢函,由县政府以资鼓励;四是建立考核评价后进机构约谈机制,对考核评价结果排名后两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见该机构上级机构管理层的负责人,提出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履职意见建议。

六、创新举措

建立与本县财政性存款存放挂钩机制,将考核结果和资源分配相结合,在考核指标的设立及权重划分上,综合考虑了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制造业贷款、乡村振兴、助力平台公司融资等方面,同时加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关注的营商环境指标、金融服务“五进”走访等上级考核内容,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创新信贷产品、优化金融服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由县金融协调办负责牵头抓总,县人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协助,组建专门考评组开展考核工作。考评对象单位对提交的考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由考评组逐一核实。

(二)细化工作举措。县政府每季度召开存贷款专题分析研判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予以督促指导。县考评组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将综合考核评价意见呈请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的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背公平、公正和违法违纪问题,将交由县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咨询机关: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五河县金融协调办   欧明康

联系方式:0552-50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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