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1-30 11:06 来源: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县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就业帮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就业帮扶车间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实地走访。不定期组织人员前往就业帮扶车间进行实地走访,指导全县已建成的就业帮扶车间归纳整理基础台账资料,并督促乡镇、村组织脱贫人口在就业帮扶车间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加强规范管理。督促各就业帮扶车间加强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其立即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三是指导补贴申报。指导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主体提前准备各项申报补贴报件,帮助其申报补贴资金。四是积极兑现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按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及时发放各项补贴资金,确保脱贫人口居家就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建设认定就业帮扶车间7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75人,发放脱贫人口居家就业补贴4.44万元。

(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为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就业扶持力度,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托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一是科学开发岗位。指导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根据自身实际和脱贫户的劳动能力情况,严格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科学开发岗位。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乡镇(村)规范整理各类台账,对各乡镇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程序是否规范、日常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对于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同时,落实岗位开发及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指导乡镇(村)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台账,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县14个乡镇使用财政资金托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2456人,发放岗位补贴1888.309万元。

(三)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发放。一是印发《关于落实2023年度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的通知》(五人社〔202330号),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排查辖区内跨省务工脱贫人口,确保交通补助及时发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本着“谁审核、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避免由于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流失,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二是结合各乡镇摸排上报相关数据,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拨付2023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户)跨省务工交通补助135.98万元,用于发放全县14个乡镇6700余名脱贫人口(含监测户)2023年度跨省务工交通补助。截至目前,已6799名脱贫人口发放跨省务工交通补贴135.98万元。

二、存在问题

部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还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人员管理及考勤考核方面还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就业帮扶车间带贫率。加强走访全县7家就业帮扶车间,联合乡镇加大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力度,鼓励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促增收。

(二)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督导。联合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展联合督导,针对存在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并强化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对于问题较多的乡镇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会同乡村振兴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补贴方案及标准,扎实推进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鼓励脱贫人口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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