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五河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顾为国解读:《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10 11:21 来源: 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年一度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倍受社会关注。 202368日,我县制定了《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解答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五河融媒体记者专门采访了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顾为国,就五河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行解读:

  记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对象有哪些?

  顾为国: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招生文件精神,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3831日年满6周岁(20178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1231日须年满6周岁。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严禁招生学校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2023年初中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

  记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条件?

  顾为国: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八条,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应当接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因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作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条件。

  记者:私自购买他人的拆迁安置房或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是否可以作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条件?

  顾为国:不可以。

  记者:户籍属五河县,但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按“城区经商”类型报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

  顾为国:以“城区经商”作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本人应当在县城经商且在同一商铺(不包括商场分割租赁搭建和菜市场摊点搭建等铺位)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3831日)。

  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城区无房产证明,营业执照,商铺门面图片,购买或租赁商铺证明,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的六个月以上的流水证明、进货凭证、收款二维码,经招生学校实地核验无误后,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以“城区经商”作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的,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小学6年、初中3年),同一商铺限定解决一户经营者子女入学。

  记者:“入学”和“转学”的区别是什么?

  顾为国:“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从县域外小学或县域内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后,进入城区初中一年级就学,也属于“入学”。

  “转学”是指学生从转出学校转学至转入学校的非起始年级(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三年级)就学。对于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当转入学校尚有空余学位时,应当接收转学生;当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时,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学。

  记者:小学和初中报名时间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顾为国:(一)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时间:202381日至12日;补报名时间:2023815日至17日。

  (二)初中一年级:网上报名时间:202373日至14日;补报名时间:2023815日至17日。

  记者:报名资料由谁审核?如何联系?

  顾为国:报名资料的审核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如下(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拨打):

学 校 名 称

联系号码

学 校 名 称

联系号码

五河县实验小学

0552-5021513

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校本部

0552-2312220

五河县实验小学新城校区

0552-5021098

五河县第二中学

0552-5021413

五河县第二实验小学

0552-5035570

五河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新城校区

0552-5021413

五河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孙坪校区

0552-5022522

五河县第三中学

0552-5026327

五河县第一小学

0552-5021605

五河三中教育集团漴东初中

0552-5026327

五河县第三小学

0552-2336662

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

0552-5051041小学部);0552-5051019初中部

五河县五河小学

0552-506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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