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五河县国有投资项目标前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6 14:44 来源: 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审行为,提高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结合我县国有投资标前审核工作实际,制定了《五河县国有投资项目标前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通过规范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行为的管理,提高其编制、审核质量,提高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达到节约国有资金的目的,保障国有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原办法自制定以来,在提高国有投资标前审核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安排县财政局研判修订。202310月由徐立民副县长牵头,县财政局组织,并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进行讨论,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文件初稿。修订主要是对原办法作了补充完善,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审核权限做了调整,进一步理顺编制、审核关系。

(二)合法性审查

2023926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五司审〔2023158号),就文件内容提出的3条建议,均已落实到位、协商一致。

(三)征求意见

2023915日,通过函询的方式先后征求了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市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五投集团等10家单位意见,县司法局等8家单位无意见,县审计局、五投集团提出了具体意见,相关意见已协调一致。

(四)上会讨论

202397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徐立民召开讨论会,专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有关意见已协调一致。

(五)正式印发

20231031日,经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11日以县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总体目标

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行为,提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明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主体。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五、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十二条,包括适用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审核所需资料、控制价审核的重点内容、其他事项等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是将原先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需在财政部门确定中介机构组织编制,改为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一)适用范围。国有资金占比超过50%,或占比低于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国有投资项目。

(二)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与审核。工程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在完成编制工作后向财政部门提交审核申请,财政部门通过随机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组织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工程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

(三)审核所需资料。审核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立项依据、涉及概算批准文件、审查通过施工图纸和图审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四)审核重点内容。控制价审核的重点内容。主要从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材料费是否与同期信息价或市场价一致,招标控制价编制是否符合省市现行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这两个方面出发,细化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六、创新举措

一是在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方面。明确编制与审核的主体,对金额较小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采取自选中介机构的模式进行编制并审核。对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高的项目,全程在财政监督下进行编制与审核。对财政性资金项目做到编制审核全覆盖,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

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的各个环节。对编制与审核的全过程做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每个过程所需的资料,对每个环节所需的时间做了明确的要求,使过程更加清晰明了,极大地节约了审核时间,积极推进项目开展。

三是建立健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结果应用机制方面。切实加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结果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并将其作为编制审核、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一)推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标前审核管理。提升标前审核管理层级,将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纳入标前审核管理,确保国有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

 (二)提高审核内容标准。提高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标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标准规定进行审核。加大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审核力度,对比同期的信息价或市场价,严格把关,确保财政性资金花在“刀刃上”。

 

 

咨询机关:五河县财政局

联系人:五河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心  臧天龙

联系电话:0552-588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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