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
1、文件名称:《五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五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2、实施主体:五河县审计局。
3、文号和实施时间:五政办〔2020〕16号、五政办〔2021〕2号;2020年7月28日、2021年2月1日。
4、评估报告:
(1)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实施及修订以来加强了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投资行为,提高了投资效益。
(2)文件的合法性: 文件整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文件的合理性:本办法整体合理,权利和责任相当,管理措施必要且可行。
(4)文件的操作性:文件总体操作性较好。
(5)评估结果和运用建议:该管理办法的施行,能够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构建由审计机关主导,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协同,社会审计参与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体系,建议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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