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关于公开征求《五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15:23 来源: 五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运营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7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办秘〔2022〕7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7日截止到2023年9月7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部门及电话: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河县房地产管理中心),联系人:刁猛,联系电话:0552-5022930

2、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whxjsj@126.com);邮寄(五河县房地产管理中心,邮编233300);网站留言(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交建议)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一《五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二:关于五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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