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
1、文件名称:五河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2、实施主体:五河县司法局
3、文号和实施时间:五政办〔2016〕25号;2016年5月20日。
4、评估报告
(1)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经评估,该办法实施以来,推动我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细落实,为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范围、对象、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等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2)文件的合法性:经评估,文件整体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文件的合理性:经评估,本办法整体合理,符合我县实际,相关措施必要且可行。
(4)文件的操作性:经评估,本政策保证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使困难群众都能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总体操作性较好。
(5)评估结果和运用建议:经评估,本政策的施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级制度文件的要求,与我县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的现实情况、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相适应,所制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案件质量、资金筹措等内容的可件性、操作性较强,对推进我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高质量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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