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沈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4年6月7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沈光同志任五河县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
陈之柏同志任五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大永、朱亮同志任五河县教育局副局长,原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卢书云、凌远倩同志任五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张倩冬同志任五河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永同志任五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怀铁、戴强同志任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原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梁开欣同志任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原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朱波、凌远征同志任五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原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毛展同志挂职担任五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原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朱美玲同志任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五河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原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盛峰同志任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菲菲、刘庆春同志任五河县信访局副局长,原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纪少锋同志的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宇同志兼任的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培操同志的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郑敏同志的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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