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
一、起草初稿
县农业农村局于2月5日牵头起草了《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意见征集
2024年2月7日,通过函询方式先后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水利局等6家单位和14个乡镇及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水利局等19家单位及社会公众均无意见。县委组织部提出修改建议,因提出的建议与原文表述的不是一个内容,故不予采纳。2月26日,副县长王学美召开了《办法》协调会,参会单位对《办法》无不同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
2024年2月27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5月24日,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会议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
2024年5月29日,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五政办﹝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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