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五河县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3 10:54 来源: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稳健可持续发展,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关于印发〈蚌埠市2024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医保发〔202421号)等相关文件最新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医保局起草了《关于印发五河县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的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征缴工作,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提供文件依据。既落实国家、省市最新文件精神,也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确保政策延续性。明确部门职责,设立工作协调小组,确保信息互通,及时解决参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49月初,县医保局草拟了《关于印发五河县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4914日,我局通过办公系统,征求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等单位意见,均无意见。

(三)正式印发。2024920日,由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五河县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总体目标

适应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变化,落实公民依法参加基本医保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制定参保工作方案完善机制,明确责任,激发各责任主体开展参保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实现参保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筹资标准。根据上级部署,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70元。人均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70元,提高了3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400元,提高了20元。在每年增加财政补贴的同时,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标准,可以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让更多的新技术、新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二)持续资助参保。为减轻困难群众负担,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具体如下:

序号

资助对象

资助

类型

资助

标准

个人

缴纳

资助金来源

备注

1

特困人员

资助

参保

400

0

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

 

2

低保对象

资助

参保

340

60

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

 

3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资助

参保

200

200

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

 

4

重点优抚对象

补贴

参保

340

60

由认定部门根据职责按标准给予补贴

 

5

重度残疾人

补贴

参保

340

60

由认定部门根据职责按标准给予补贴

 

6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两女户家庭成员

补贴

参保

400

0

由乡镇政府全额补贴

仅限生育两女孩的夫妻及子女,子女结婚后不再享受


(三)落实长效机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考虑到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5年2月底,可补办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自2025年起,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和断保人员待遇约束政策。通过约束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参保,对按照年度连续参保的人员提高待遇进行激励。

(四)强化部门协同。根据分工压实各部门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及保费催缴、收缴等工作的职责。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联动做好参保缴费、资金拨付、待遇落实、管理服务等工作。成立协调小组,畅通群众问题反应渠道,通力合作解决群众诉求。

六、创新举措

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医保政策大宣讲”14场,对村“两委”干部和村卫生室村医开展面对面宣讲。加强部门协同,利用卫健部门等单位开展送医下乡、中医夜市等活动契机,组织人员现场宣传参保政策,提升参保宣传的扩散度和影响力,努力做到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一)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明确以“人人参保有“医”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为活动主题,不断丰富宣传形式,以工作人员培训讲堂、广场社区活动面对面答疑、录制节目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根据群众热点关切,精选18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问一答》,在宣传内容上更加通俗易懂,并且富有针对性。

(二)规范征缴工作行为。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缴费工作行为规范(试行)》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准备到位、动员培训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精准推动到位、分类资助到位、部门协同到位、关心关爱到位、调研总结到位等“九到位”,下达任务不得层层加码、宣传动员不得搞形式主义、业务培训不得大而化之、推进调度不得搞官僚主义、参保费用不得侵占挪用等“五不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参保征缴负担。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五河县医保局

解 读 人:县医保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岳彩旭

联系方式:0552-505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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