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河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08:38 来源: 五河县教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4年秋季,五河县认真执行贯彻上级教育部门招生要求,根据《五河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不断优化招生流程,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整体平稳有序,现将《实施意见》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招生方式和流程,公办学校分批次录取县城地区户籍、非县城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军人和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等)和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在有效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随迁人员提前了解招生政策、准备入学资料的意识,2024年秋季全县招生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二)优化平台,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开通五河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可通过登录皖事通--教育入学一件事--蚌埠--五河”上的“五河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入口登录报名。按要求完善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或者幼儿园,由学校协助做好网上报名。极大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带来切实便利。

(三)维护公平,严格控制入学关口。我县继续坚持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实施意见》,通过公民办同招、控制入学年龄、生源公开调剂审核入学材料等措施,严格有效把控了起始年级入学关口。

(四)关注特殊群体,实现零障碍入学。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系统上上传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在城区的居住证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城区无房产证明材料等报名入学。有房产的,在房产所对应学区入学;无房产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为切实保障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其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二、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足。《实施意见》宣传力度仍需加强,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报名工作中,存在一小部分家长因不知晓和了解我县招生政策未能及时准备好入学报名相关材料的现象。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建议通过多样形式,提前持续做好五河县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大众对五河县招生政策的了解程度,为明年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提供保障。

(二)增加城镇教育设施供给。建议根据县情及时合理调整规划布局,进一步加大校建投入,增加城镇学位供给,为后期全县实行入学零门槛提供教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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