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农业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养殖环保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是规范畜禽养殖场审批。依据《五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五政办[2019]24号),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工作,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大力开展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我局已将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水平和农技人员指导服务能力。
三是建立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共排查规模以下养殖场户1038个(其中专业户610个,散养户428个),共发现问题225个,其中已立行立改问题33个,其他问题已建立清单,按序时推进整改,现已完成问题整改45个。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紧盯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指导,定期调度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同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徐国栋
联系电话: 5519018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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