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第一中学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规定,本单位编制了《蚌埠第三中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五河县第一中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五河县第一中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网 址 ∶ https://www.wuhe.gov.cn/zfxxgk/public/25601/50743487.html)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五河县城关镇青年路67号,五河一中校办公室)。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五河县第一中学简介信息;单位领导及分工情况; 五河县第一中学内设部门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三)文件
五河县第一中学制定的非涉密文件。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 五河县第一中学工作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四)收费要求和标准
本学期各年级学费均为850元;教材费据实收取.
(五)其他
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出台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学校制定出台的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等;学校发展规划;教育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计划、教育重点改革任务执行情况以及教育重点改革任务的分解情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文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教育信息化政策文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等;学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学籍办理、转学、休学、复学政策、规定;国家课程、校本课程设置方案、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社团章程;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办法、管理,成果评选、奖励;教师招聘、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教师培训等教师队伍建设信息;财务收费、招标采购等财务管理信息;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等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应急管理、精准扶贫、宣传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信息。
●编排体系
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发布 机构 |
发布日期 |
成文日期 |
文号 |
有 效 性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键词 |
名称 |
来 源 |
浏 览 量 |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信息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时间。
5.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6.文号: 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有效性:信息是否有效。
8.生效时间:政府信息生效的时间。
9.废止时间: 政府信息废止的时间。
10.关键词:反映政府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11.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12.来源:发布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13.浏览量: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公开形式。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在五河县第一中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网 址 ∶https://www.wuhe.gov.cn//zfxxgk/public/column/25601?type=4&action=list&nav=3&title=)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五河县城关镇青年路67号校办公室;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工作日;电话∶ 0552-5055622),同时根据信息特点利用新闻发布、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其它方式公开。
具体如下:
1.“五河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教育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五河一中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五河县第一中学;办公地址:五河县城关镇青年路67号五河一中校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00,2:30—17:00;联系电话:0552—5055622;邮政编码:233300。
(三)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我校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办公室;
办公地址: 五河县城关镇青年路67号五河一中校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00,2:30—17:00;
联系电话:0552—5055622;
邮政编码:23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