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头铺镇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头铺镇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头铺镇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5月22日
头铺镇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变堵为疏”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严惩焚烧行为,严格兑现奖惩。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年、全域、全面禁烧。根据市、县部署要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实行秸秆综合开发与利用,实现全年全镇“零火点”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不因焚烧秸秆被省、市、县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政委、指挥长,人大主席和分管领导任副政委、副指挥长,镇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任成员,统一协调指挥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建立“镇督导、村负责”的禁烧机制,强化镇、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各村都要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要在重点区域、重点地块搭建秸秆禁烧帐篷,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邀请村民代表、种植大户、种粮大户、农机手参加,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与群众签订禁烧责任书。在村、组内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条幅、张贴《禁烧公告》《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书写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标语、条幅、广播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村要对成立的综合专业队伍进行培训(从法律法规、职责、纪律等方面),确保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境意识,夯实秸秆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机械保障。各村要摸清村内收割机、牵引机、灭茬机、打捆机、旋耕机和收割机安装抛洒粉碎装置数量,按照每2000亩责任区配备一台打捆机的标准,5月25日前将灭茬机、打捆机、收割机粉碎装置、旋耕机配备安装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要及时将所缺打捆机数量上报镇农机站,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五)明确工作职责。镇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各村组干部和各驻村工作组:要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打捆离田的地块,留茬控制在10厘米以下;粉碎还田的地块,下田作业收割机必须安装抛洒粉碎装置。对于违规作业的收割机手,立即要求其纠正,或者停止作业。秸秆禁烧期间,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对责任区内的田地实行24小时巡查。对于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责令其立即停烧,并及时组织力量扑灭,并将纵火人交至派出所处理。
2.派出所:要加大对因焚烧秸秆导致火灾、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事故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而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治安处罚。
3.镇农技农机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并做好镇域范围内收割机、灭茬机、打捆机、旋耕机及收割粉碎装置的安装和调配,及时掌握各类机械动向。
4.镇纪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村、镇直有关部门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禁烧工作中干部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行为。
5.镇督查组及镇、村、组3级网格责任人:要实行24小时巡查和值班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各村要在5月22日前,把村组干部包保花名册及联系方式报至镇禁烧指挥部办公室。
(六)严格考核问责。对被卫星拍摄到的,省、市、县督查暗访及媒体督查暗访中发现有焚烧火点的村,予以通报批评、警示谈话等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加大督查力度。镇成立两个督查组,实行日督查、日通报。重点督查:包保人员在岗在位、措施落实、综合利用、收割限茬、秸秆清运、着火点等情况。每日巡查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并及时报送镇主要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堆草点要求:全镇区域内不设堆放点,秸秆打捆后必须在当日送至上海电气进行处理,各村一律不得另设秸秆堆放点。
(二)队伍组建要求: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支综合专业队伍(每队建议5-10人),进行禁烧巡查、草垛清理、灭茬、旋耕土地丈量等工作。5月25日前将名单上报至办公室。
(三)请假制度要求:在秸秆禁烧期间,严格请销假制度,各村书记、主任、小村负责人请假的需向镇书记或镇长请假,村副职和生产组长需向工作组长请假。
(四)纪律要求: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不力、不服从指挥的镇、村、组干部,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警告、停职、撤职处理。
(五)麦茬清理要求:各村要利用现有工具做到收一块、灭一块、清一块,要保证麦茬不在地里过夜。
五、报告制度
夏季秸秆禁烧期间(5月20日—7月20日)实行秸秆禁烧日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午4点前向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制度(电话:5800320)。
六、考核奖罚办法
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村每季向镇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没有被卫星监测公布或省市县督查通报火点的可以按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同等金额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镇财政解决,奖励资金用于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经费,但不能奖励给个人。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省级媒体曝光、省市督查通报火点的全额扣除火点所在村的风险抵押金;县级督查每通报村1个火点的,扣除火点所在村1000元,扣完为止。分季考核,年终一次性兑现奖惩。
镇禁烧办:周家智
咨询电话:0552-58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