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获评“中华诗词之县”!

发布时间:2023-12-20 10:40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11月29日,五河县通过中华诗词学会考察验收,正式被认定为“中华诗词之县”,同时,朱顶镇获评为“中华诗词之镇”,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县第一小学及五河县小溪中学获评为“中华诗教先进学校”,县委党校获评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县一直高度重视“中华诗词之县”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上下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创建责任,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同时注重诗教传承,积极推进“诗词进校园”等工作开展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诗歌氛围,促进了我县文化内涵日益丰富、文化事业长足发展。今年10月22日至25日,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张存寿带队来我县验收“中华诗词之县”创建工作时,对我县各项创建措施予以了高度肯定。

此次“中华诗词之县”创建成功,既是对我县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的鞭策,全县上下将珍惜这一荣誉,不断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诗人词家和人民群众,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建设成果,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华诗词事业,为推进新时期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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