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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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情形的
(二)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但是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没有申请工伤鉴定的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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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元兵 | 社会保险科 | 社会保险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元兵 | 社会保险科 | 社会保险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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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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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 | |
答: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
答: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职工工伤认定由参加工伤保险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认定由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