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请转报

咨询 分享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养老机构向按所在地向民政局提出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申请;
  审核:县民政局、财政局核准;
 发放: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或运营补贴。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五河县民政局 盛锡刚 社会事务科 受理养老机构提出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申请;
办结 0个工作日 五河县民政局 盛锡刚 社会事务科 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或运营补贴。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

    累计评价

  • 1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民福字〔2013〕185号)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老年公寓、养老院、护养院等(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
一)符合市及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有关要求,以及当地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二)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获得开展养老服务资质且已投入正常运营; (三)2016年以来未获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福彩公益金、各级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经费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贷款贴息、其他专项补助的项目。
(一)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每床不低于20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不低于1000元); (二)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给予每张床位(按照实际建筑面积,每5平方米折算成一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不低于10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不低于500元,县、区财政补助500元); (三)社会力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补助。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505602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

  • 政务微信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信

  • 政务微博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