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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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1 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 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 3 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 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6 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省级”,进入“省国土资源厅”部门窗口(https://www.ahzwfw.gov.cn/bsdt/deptWindow/dept.do?deptCode=34000010380000000000),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并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审查人员根据审查要求,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必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佐证或向有关部门核查有关情况。由业务科室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
3.决定:审核后,审核人员应当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明确意见。审核人员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决定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4.收费:前台收费人员根据收费文件要求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
5.送达: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如实、准确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6.办结: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注:该办理流程为模板,各地市县参照办理深度自行修改。
2.审查:审查人员根据审查要求,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必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佐证或向有关部门核查有关情况。由业务科室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
3.决定:审核后,审核人员应当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明确意见。审核人员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决定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4.收费:前台收费人员根据收费文件要求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
5.送达: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如实、准确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6.办结: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注:该办理流程为模板,各地市县参照办理深度自行修改。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 杨梦思/刘肖肖/郭睿/陆晓双 | 受理岗 |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验。符合要求的接收,并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 无 |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 许宏星/欧静/王磊/刘威 | 审查岗 | 审查人员根据审查要求,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合法性,必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佐证或向有关部门核查有关情况。由业务科室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 | 无 |
| 决定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 宋涛 | 决定岗 | 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是否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无 |
| 收费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 张敏 /朱鸿燕 | 收费岗 | 前台收费人员根据收费文件要求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 张敏 /朱鸿燕 | 缮证,发证岗 | 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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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经过登记机构依法登记的权利,肯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权利必须在登记之后才拥有。比如说,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不登记也有效力。但是,如果继承的房屋要出卖,就必须先登记到继承人的名下后,才能过户。 | |
| 登记机关完全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原因是:现实生活中,不少原权利人怠于申请注销登记,而登记簿上记载的仍然是原权利人,与实际的权利状态不符,不仅容易造成登记簿管理上的混乱,还可能影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依职权直接进行注销登记。 | |
|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可以处理未成年人的房屋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的房屋而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供他(她)与未成年人的身份关系的证明,还要提供他(她)处分房屋行为是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
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