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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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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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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办理需要此材料电子件,窗口办理需要提供此材料原件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受理:携带此事项所需材料前往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申请办理。
办结:工作人员对办件申请进行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张浩东 受理岗 农业农村局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是批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农药行政许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1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张虓、王庆祝 审查岗 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对照电子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后,对申请材料的7项资料分别按序申请并逐项作出审查结论:合格和不合格,资料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判定申请资料不合格,在审查资料时发现仅凭申请人提供资料无法判定审查结论的,要提出现场核查的要求,经领导批准同意后组织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经营条件逐项进行,并现场对经营人员提问一些基本的农药管理法规和农药业务知识方面的问题,以考察相关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现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也要逐项判定,申请人的经营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判定现场考核不合格,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合格的判定为现场考核不合格,现场考核不收费。
办结 0.3个工作日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张浩东 审查岗 履行五河县农业委员会承办职责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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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农药经营许可分为首次申请、延续、变更三类,应分别填写
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可从省农委官网下。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农药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5815063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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