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剩余签注次数查询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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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持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完好无损坏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到五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现场查询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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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公安局 | 吴民 | 受理岗 | 帮助申请人查询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剩余签注次数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公安局 | 吴民 | 办结岗 | 帮助申请人查询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剩余签注次数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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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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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再次签注可以由他人持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委托书代为办理。申请人也可以选择EMS双向速递业务由EMS代为办理。具体流程咨询EMS公司电话 | |
探亲签注申请: (一)、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申请材料: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 |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到辖区派出所照相并将照片录入人口信息库)。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