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增购面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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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户口薄;(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资料,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办理流程 流程图
个人申请---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人贷款条件、购房情况、还款能力、录入贷款资料信息、打印《蚌埠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初审---受托银行审核贷款资料、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与借款人及担保人签订《担保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开立还贷存折(卡)、借款借据凭证预签字等---受托银行将已审批的《担保借款合同》及担保手续送交中心---中心审核批准---中心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中心划拨放贷资金---受托银行放款,同时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划转开发企业保证金---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告知还款有关事项,领取相关资料。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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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徐雯/周玉泉 | 综合柜员 | 1、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肖宗根/史丽娜 | 贷款初审岗 | 1、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张伟 | 贷款审批岗 | 1、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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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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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 |
不可以。 | |
拆迁还原房的贷款额度是增补房款,但不得高于本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 |
不可以,收入证明盖章与缴存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 |
不可以,申请职工为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拆迁还房被安置人、增购面积人均为申办公积金贷款人(或其配偶)。 | |
不能。所购商品住宅的开发企业就该项目与市公积金中心签有贷款合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