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辅导员聘任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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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在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摄影以及艺术编导、手工技艺等方面有一定专业特长和艺术水平;
2.能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辅导活动,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3.自愿为群众文化工作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特殊情况除外)。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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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金彦婧 | 受理岗 | 熟悉群众文化辅导工作职能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王宗慈 | 办结岗 | 熟悉群众文化辅导工作职能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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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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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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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任何费用 | |
按照国家文化部对群众文化辅导员相关要求开展文化辅导工作 | |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热爱群众文化事业,身体健康且具有文化艺术专长的公民均可申报,聘为群众文化辅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