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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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2.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申请;3.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申请;4.施放气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要求。5. 施放时间、地点不得与所在辖区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相关管制要求冲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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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向设区市政府或其委托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提交申请;
2.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说明理由;
3.受理申请后,设区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4.现场核查人员填写现场核查记录表;
5.设区市或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依据《现场核查记录表》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6.设区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将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达申请人。
2.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说明理由;
3.受理申请后,设区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4.现场核查人员填写现场核查记录表;
5.设区市或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依据《现场核查记录表》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6.设区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将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达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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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气象局 | 杨琼琼 | 综合代办窗口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气象局 | 杨琼琼 | 法规科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气象局 | 杨琼琼 | 送达岗 | 送达岗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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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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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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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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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行办理,材料补齐后邮寄送达窗口。 | |
热气球升放不属于气象机构管理权限,详情请咨询体育机关。 | |
此处所指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