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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珍贵古籍名录、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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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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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珍贵古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于申报主体的要求。《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1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并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标准为馆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独立的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且管理制度健全、有古籍保护专项经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全国珍贵古籍名录、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请材料核实转报流程:一、查阅信息,运用力博软件检索馆藏信息。二、汇总材料核实申报。三.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五河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麻耀辉 审批科 运用力博检索读者所需文件信息
办结 0.5个工作日 五河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王宗慈 审批科 说明查阅文献注意事项 综合汇总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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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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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581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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