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珍贵古籍名录、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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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珍贵古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于申报主体的要求。《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1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并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标准为馆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独立的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且管理制度健全、有古籍保护专项经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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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全国珍贵古籍名录、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请材料核实转报流程:一、查阅信息,运用力博软件检索馆藏信息。二、汇总材料核实申报。三.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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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 麻耀辉 | 审批科 | 运用力博检索读者所需文件信息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 王宗慈 | 审批科 | 说明查阅文献注意事项 综合汇总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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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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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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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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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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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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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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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
持有借阅证 | |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