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彩票公益金“天使阳光基金”项目资助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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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0-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儿。
(二)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地区以外的先心病儿童。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到各级红十字会领取表格(或在省红十字会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到居(村)委会审核盖章;
3.县区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4.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5.报省红十字会审核;
6.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进行终审。
2.到居(村)委会审核盖章;
3.县区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4.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5.报省红十字会审核;
6.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进行终审。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五河县红十字会 | 刘香香 | 受理岗 | 接受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材料不完善的告知补充材料。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原因。 | 无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红十字会 | 杨敬喜 | 综合部 | 材料上报市红会并跟踪反馈。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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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年龄在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 | |
| 先心病 | |
| 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
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