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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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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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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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99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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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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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2340322796436511D434209916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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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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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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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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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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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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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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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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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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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五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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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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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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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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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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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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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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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主动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形成政府统一部署考核、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时完成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下达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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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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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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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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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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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负责贯彻传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制定、分解、指导、督查本市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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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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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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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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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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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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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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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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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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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是
|
数量限制说明 |
根据省残联分解下达的年度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方案计划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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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根据省残联分解下达的年度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方案计划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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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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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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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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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2-581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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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2-58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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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皖政秘〔2016〕190号):“十三五”期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服务覆盖面达到80%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刚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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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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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具体服务目录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
2. 《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皖残联〔2017〕1号):(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1.目标任务2016年,为5000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1500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国家项目任务目标,待其方案确定后及时下达。2.补助标准(1)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等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2)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以上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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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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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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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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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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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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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2340322796436511D434209916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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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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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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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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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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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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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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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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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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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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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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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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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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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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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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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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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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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主动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形成政府统一部署考核、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时完成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下达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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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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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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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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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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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负责贯彻传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制定、分解、指导、督查本市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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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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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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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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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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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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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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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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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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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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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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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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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根据省残联分解下达的年度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方案计划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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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根据省残联分解下达的年度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方案计划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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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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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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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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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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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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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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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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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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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皖政秘〔2016〕190号):“十三五”期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服务覆盖面达到80%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刚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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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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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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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
徐宗良 |
残联康复科 |
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
徐宗良 |
残联康复科 |
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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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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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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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也可以通知乡镇残联对重度残疾患者上门收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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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非本人前来办理,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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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定期乡镇残联会将材料汇总交于县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