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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增加生产或经营的备案品种的重新备案(第三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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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增加生产或经营的备案品种的重新备案(第三类经营)
实施主体
五河县应急管理局
受理条件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5815550
监督电话
0552-581606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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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工商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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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制证。3.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五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尤亮 受理岗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告知。
制证 0.1个工作日 五河县应急管理局 尤亮 制证岗 制证
办结 0.4个工作日 五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尤亮 办结岗 1、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告知。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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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事项办结后,如何查询办件结果? 办理事项无需领取证件的用户可通过个人中心查询办件结果,如需领证的事项,后台工作人员将与申请人联系,自行前往办事大厅领取或者邮寄,选择“邮政方式”领取证件的,可全国范围内享受免费邮寄。
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在进行网上办事期间遇到问题了怎么办? 个人事项、法人事项中网上办事的内容一般是由各部门提供的。如果您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办事指南页面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即可。
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怎么办? 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补正材料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窗口,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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