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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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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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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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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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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3.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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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程诗凡 | 受理 | 承办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 无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陈鑫 | 审查岗 | 1.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2.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制作相应案卷,形成办件台账; 3.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聂文龙 | 办结 | 承办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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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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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怎么办? | 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补正材料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窗口,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
事项办结后,如何查询办件结果? | 办理事项无需领取证件的用户可通过个人中心查询办件结果,如需领证的事项,后台工作人员将与申请人联系,自行前往办事大厅领取或者邮寄,选择“邮政方式”领取证件的,可全国范围内享受免费邮寄。 |
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在进行网上办事期间遇到问题了怎么办? | 个人事项、法人事项中网上办事的内容一般是由各部门提供的。如果您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办事指南页面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