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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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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实施主体
五河县商务局
受理条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5815550
监督电话
0552-581602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2-58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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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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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五河县商务局 秦永 受理 根据受理标准,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0.5个工作日 五河县商务局 秦永 办结岗 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领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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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怎么办? 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补正材料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窗口,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事项办结后,如何查询办件结果? 办理事项无需领取证件的用户可通过个人中心查询办件结果,如需领证的事项,后台工作人员将与申请人联系,自行前往办事大厅领取或者邮寄,选择“邮政方式”领取证件的,可全国范围内享受免费邮寄。
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在进行网上办事期间遇到问题了怎么办? 个人事项、法人事项中网上办事的内容一般是由各部门提供的。如果您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办事指南页面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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