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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公示(编号:HB2020-10)

发布时间:2020-11-18 11:19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671字体【  


编号:HB2020-10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公示制度要求,经县政府审查同意对以下符合划拨用地条件,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新城实验学校项目。

2.地块用途:教育用地。

3.地块位置:城南新区惠民路南侧、富民路北侧、女山路西侧。

4.供应面积:17135.5平方米(合25.7亩)。

5.供应方式:划拨。

6.拟土地使用权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公示10天,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该划拨用地有异议,请与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程序给拟用地者签发划拨用地决定书。

8.公示期: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联 系 人:陈争、刘敏

联系电话:0552-5056350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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