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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12:38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各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关于印发2022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录取程序及时、准确地向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分流和志愿填报指导工作,确保今年我县高中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五河县招生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有质量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招生、公民同招的原则。各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

(二)县级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全县一盘棋”,统一组织领导,统筹普职协调发展,统管公民办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招生录取。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阳光操作,规范招生,规范收费。

三、招生计划

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2年全县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计划为7546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999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3547人。五河县第一中学1160人,五河县高级中学1205人,五河致远实验学校800人,五河县金陵育才实验学校430人,五河县大志中学404人。

五河县第一中学招收特长生20人,五河县高级中学招收特长生5人,五河致远实验学校招收特长生10人,五河县金陵育才实验学校招收特长生30人,五河县大志中学招生特长生40人。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招生总计划,在统招指标内使用,未完成部分重新回流到统招指标(特长生招生方案另文下发)。

四、相关规定

(一)各高中阶段学校均面向全县统一招生。

(二)2022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及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三)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四)公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我县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属地招生完成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由民办普通高中申请,经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在市域范围内跨县域招生。

(五)继续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定向指标928人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等因素,按比例切块分配。

(六)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凡在我县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与本县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地参加我县普通高中阶段招考录取的,享受我县考生同等政策待遇。

(七)从严控制政策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要求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 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设点招生;未经批准,严禁市域外招生学校人员进入教室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为市域外学校招生人员提供学生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查处各种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全县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九)严禁违规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向输送、介绍生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与招生挂钩的相关费用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和个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学生时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钱物。

五、志愿填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3)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经家长签名。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正确引导考生填报志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更改。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所填写的《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批次栏志愿,必须与其报名特长生专业测试的学校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顺序,整理汇总考生填报的《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并打印《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录入汇总表》,由学生认真核对并签字,同时将复印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录入汇总表》(附电子版)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核备案。

六、录取原则和依据

五河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在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政策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七、录取办法及批次

高中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

录取前,首先对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加分)进行多重排序。第一排序依据: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二排序依据:对第一排序并列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A到D排序;第三排序依据: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第四排序依据: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得到一个考生从高到低的顺序位(若以上全部相同,视为并列名次)。

(一)提前批次:特长生录取。

招生学校于2022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对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成绩在招生学校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要在2022年6月24日前将特长生专业测试达线名单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录取时,报考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的考生须是应届毕业生,总成绩须达到五河县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报考市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可以是应届或历届毕业生,总成绩最低不得低于五河县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达线后,省、市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均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22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特长生录取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总数的,剩余指标重新回流到统招指标。各省、市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生由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提前批次统一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

(二)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统招指标录取。

五河县第一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32人(含特长生)。

(三)第二批次:设A、B、C、D、E共五个平行志愿录取。

1.报考学校为:五河县第一中学、五河县高级中学、五河致远实验学校、五河县金陵育才实验学校、五河县大志中学。

2.在平行志愿批次设置的五所普通高中志愿均为并列的志愿。录取时,按照高低顺序位,对考生按平行志愿A、B、C、D、E五个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当被检索到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即被录取到该普通高中,体现“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四)第三批次: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坚持“五放开”政策,即放开计划限制、放开入学届别限制、放开考试限制、放开地域限制、放开招生时间限制,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全面介绍本校的办学条件、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办学模式和就业情况,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方式,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积极引导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确保残疾考生、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考生接受更好的中等职业教育。多方组织生源,采用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的方式进行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具体操作方法和录取程序按照《五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职招生和生源推荐工作的通知》(五招委〔2022〕号)要求执行。应届毕业生报考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报名工作由毕业生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要告知每一位毕业生网上报名的方法和录取程序,并安排专门教师指导毕业生到计算机房实际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切实提高志愿填报率。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要按照中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要求,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管理,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

各初中学校要引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大力宣传中职招生政策,帮助学生和家长理智分析高考和就业形势,正视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人生,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分流指导,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生源流失。

八、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高中招生工作专班,负责高中招生政策宣传、计划统筹、志愿指导、招生录取及咨询服务工作。高中招生工作专班按照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包校抓(见附件1)的模式,建立包保责任制,重点把握“三个阶段”,即6月下旬至7月份的“志愿填报和录取阶段”、8月至9月的“入学资格审查及招生工作专项检查阶段”、10月至12月的“教育教学管理检查阶段”。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各招生学校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各招生学校必须按批次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包括学生姓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初中毕业学校、总成绩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高中招生工作透明度。

《五河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加分登记表》(见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在2022年6月20日前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核。经审核认定符合政策加分规定的,告知所在初中学校,学校要将学生姓名、加分项目及加分分值在校园公示栏公示一周。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扣减直至取消当年分配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增强服务意识。县教体局将与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县高中招生入学政策,确保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初中学校可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将高中招生政策、招生方法和录取程序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信息、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积极宣传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考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中介机构、无资质招生学校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四)完善激励机制。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未升入高中学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并将该部分毕业生的去向情况于2022年9月上旬书面上报至县教体局教育股。县教体局将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落实中职招生政策,对未完成中职生源推荐任务的生源学校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县教体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高中学籍,不予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取消学校及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取消示范高中称号。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情节严重的,年检一律作“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并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工作专班包保招生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一览表.docx

      2. 五河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加分登记表.docx

      3. 五河县2022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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