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3】10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基层社区、村、乡镇及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现将2023年7月份申报乡村振兴高级职称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1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0552-2325958。
附件:五河县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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