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度市示范家庭农场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蚌农〔2023〕143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资格初审、现场核查、农业农村局业务部门评定,拟推荐:五河县传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单位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单位;五河县刘辉种养殖家庭农场等9家单位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9日17:30分前向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552—5815058。
附件 : 拟申报市示范家庭农场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初选主体名单.docx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