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五政办秘〔2019〕65号)相关规定,现将中共五河县委、县人民政府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如对拟聘任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司法局提出,并说明理由。
邮寄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康民路与龙河西路交叉口县司法局(邮编:233300)。
联系电话0552-5035556。
附件:中共五河县委、五河县人民政府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名单.docx
五河县司法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