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河县委组织部、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五人社〔2025〕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给予张世春等1135名“嘉奖”奖励、赵红梅等158名同志“记功”奖励。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给予嘉奖、记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552-2325956
附件:1.五河县事业单位2024年度定期奖励嘉奖人员名单.doc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