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蚌埠市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蚌医保〔2024〕5号),经初审、复审和现场评估,现将拟新增二类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综合受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552-5056039。
联系地址:蚌埠市五河县兴浍路11号(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附件:2025年第二批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二类定点零售药店.docx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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