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供销系统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1 11:31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供销系统)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4日。

二、遴选对象与服务环节

(一)遴选对象。在五河县区域范围内,能够提供稳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销系统服务主体。

(二)服务环节。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

三、遴选条件

(一)服务主体应为供销社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的社有企业或基层供销合作社,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二)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三)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提供单季单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1500亩。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服务主体应拥有配套作业机械2台(套)以上。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六)申报项目的服务主体须安装智能终端,并与五河县农机管理信息平台实时对接。

(七)规范“带机入社”行为,服务主体要同“带机入社”主体签订“带机入社”协议或合同。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主体,请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对公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

4. 农机具清册及图片、技术人员清册、GPRS安装清册。

5. 服务主体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截图。

6. 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7. 荣誉证书。

8.“带机入社”协议或合同。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二)评审。县供销社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承担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三)确定。评审结果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确定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地址:县政府一楼西侧;联系电话:0552-502170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docx


五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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