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01 10:46  来源: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县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五政办〔201036号文件规定,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

     (五)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县船舶工业行业管理。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研究拟定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国家明确分工的技术职称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经济运行工作,加强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工作,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承担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45亿元,增长15%;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74亿元,增长1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工业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占比超全省平均水平。

(二)加强规上企业申报工作。对新投产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及时申报规上企业。对具有纳规潜力的小微企业加强指导、引导和培育,使其尽快达到纳规条件。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非煤矿山、民爆企业等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做到日常管理与重大节假日检查相结合。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及承担行业管理的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

(五)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关闭2015年度上报的4家粘土砖生产企业,准备关闭2016年上报的4家粘土砖生产企业。

(六)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确保安全有序用电。

(七)加强企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两化”融合、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诚信企业、产业集群专业镇等的申报组织工作和企业管理人员及统计人员培训工作等。

(八)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九)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包括委1个预算机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供给方式

单位人数

在职

离退休

聘用

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机关

财政拨款

13

40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约362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90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

五、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合计362万元财政拨款为362万元,占100%

六、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合计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万元,占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2万元,占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部门发展改革等支出。

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拨款预算合计362万,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8万元,占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万元,占43.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占2.9%,保障住房支出11.1万元,占3.08%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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