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16 10:24来源: 财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11

2.62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6

2.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

0.2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0.24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车使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7万元,占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9%。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五河县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7万元, 比年初预算6万元减少3.63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18年五河县财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0批次,35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上级来人接待、职工加班工作餐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4万元,比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4.76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使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与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4万元,比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4.76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截止到2018年末,财政局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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