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04 09:02来源: 五河县财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拟订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县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五河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机构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机构共6个,分别是:国有资产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民生工程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分别为城关镇财政分局、头铺镇财政所、新集镇财政所、大新镇财政所、临北乡财政所、浍南镇财政所、朱顶镇财政所、小溪镇财政所、双忠庙镇财政所、武桥镇财政所、沱湖乡财政所、小圩镇财政所、申集镇财政所、东刘集镇财政所和城南开发区财政分局。财政局编制194人,目前在职190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60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财政增量资金,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强化财政风险防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统筹调度资金服务城市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五河新一轮发展提供财力支持。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5.96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3.57亿,其中政府非税收入3.32亿元;扎实完成33项省级民生工程项目,完成2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5个产业化项目。完成14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认真开展服务型财政所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服务型财政所2-3个,市级服务型财政所2个。进一步强化细化收入征管,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单位的原则,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财政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2245.71万元, 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按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6年收入预算224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71万元,占100%

    六、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224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01万元,占7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00.7万元,占22%,主要用于部门发展改革等支出。

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2245.71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3.75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4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49万元,占4%; 农林水支出152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109.83万元,占5%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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