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财政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2022-12-30 11:23来源: 五河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5.50

3.16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5.50

3.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财政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的57.5%,决算数小于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要求,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财政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6万元,占1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3.16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34万元,下降42.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贯彻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21五河县财政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共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7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上级来人接待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五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移交。截至202112月31日,五河县财政局(本级)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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