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28 15:45  来源: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

(三) 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 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 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 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 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八) 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九) 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十)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减少1户。原因在于预算资金都是通过局机关一个大平台统一拨付,因此在决算时把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放在一起一并决算。

纳入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

五河县市场监督检验所

 

第二部分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30.8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30.8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38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用于改革发展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2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6.95万元,占99.85%;其他收入3.27万元,占0.15%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72万元,占75.1%;项目支出527.8万元,占24.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6.95万元,支出总计2116.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6.6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用于改革发展的项目支出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6.9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6.6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用于改革发展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6.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88%。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6.6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用于改革发展的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43万元,占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02万元,占11.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26万元,占20.04%;农林水支出16.66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123.59万元,占5.8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4.7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民生工程及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等项目支出的增加。后期预算也做了追加调整,因此预算合计数是大于决算数的。其中基本支出1589.15万元,占75.07%;项目支出527.8万元,占24.9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7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管理事务(款)工商管理专(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数位3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通过非税收入来安排,而非税收入预算没有完成。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通过非税收入来安排,而非税收入预算没有完成。

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通过非税收入来安排,而非税收入预算没有完成。

6、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通过非税收入来安排,而非税收入预算没有完成。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3.18万元,支出决算为63.1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通过非税收入来安排,而非税收入预算没有完成。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0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的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4.38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

12、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管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

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二是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追加的预算。

1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追加了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资金来源于民生工程项目上年结转。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121.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1231日,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1辆(公车改革后已封存);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278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whsc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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