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汇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蚌埠市汇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五河县武桥镇武桥村老窑厂 |
建设单位 |
蚌埠市汇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柏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蚌埠市汇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 5500万元于五河县武桥镇武桥村老窑厂建设“蚌埠市汇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生产项目”。蚌埠市汇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租赁五河县武桥镇武桥村窑厂建设用地约13亩。项目占地面积为2720m2,总建筑面积1725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1000万平方米新型防水材料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沥青烟气、苯并[a]芘、粉尘。其中各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通过沥青烟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罐顶自带的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入大气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产过程冷却系统和沥青烟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3)噪声 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并安装减振基座;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通过外售化处理;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并设置标牌,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19-340322-30-03-015568) |